为了确保我系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,特制
 
 定本制度。
 
 一、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,各实验室(包括分实验室、
 
 仪器室、工作室和办公室)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,并注明负责人名
 
 及联系电话。必须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工作,每天下班前负
 
 责检查、督促关锁门窗、关闭水、电开关、切断电源、清除室内外的废纸及易燃
 
 物品。
 
 二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、用膳,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
 
 实验室及仓库、办公室,更不得留客住宿。经批准的校外单位人员来我校实验室
 
 加工、协作调试和实验的,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或经办人陪同,不得由外单位人
 
 员自行出入。
 
 三、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和空调,使用电炉和空调
 
 等电器时,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。加强用电安全管理,不准超负荷用电,对电
 
 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。
 
 四、增强环保意识,凡属有害气体、污物排放的实验室必须按要求和规程安
 
 装通风、排风设施,设置污物收集处理装置或系统。须配备劳保用品的必须按规
 
 定配备,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。
 
 五、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,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。
 
 六、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,仪器设备布局合理,建立经常的清扫制度,严
 
 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。
 
 七、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,不得隐瞒,应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报告保卫
 
 部门及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理。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必须写出事故报告,递交保卫
 
 处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,并接受处理。
 
 
 
 
 
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
 
 2011.5